深圳保育员三级、四级培训考试报名 职业定义: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人员。 报名条件: 中级(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2)幼师、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务四年以上者(含四年); (3)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四年以上者(含四年),经短期保育工作证明成绩突出者; (4)初中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六年以上者。 高级(三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履行职务五年以上者(含五年); (2)初中毕业从事本职业工作十年以上者; (3)幼师及幼师职业高中毕业,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4)中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毕业且从事本职工作八年以上者。 培训内容: 中级(四级): (1)配制日常消毒 液的方法; (2)晨、午、晚检 的方法; (3)值日生的指导方法; (4)正确的进餐姿势; (5)婴幼儿盥洗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6)遗尿发生的原因和预防方法; (7)不同类型的游戏和教育活动的内容、方法; (8)各种电化教具的操作知识; (9)体弱儿的护理方法; (10)观察幼儿行为的方法; (11)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 高级(三级): (1)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消毒措施; (2)婴幼儿生病的迹象知识; (3)预防接种护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4)婴幼儿的进餐心理知识; (5)文明进餐的要求; (6)婴幼儿盥洗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7)大、小便异常的相关知识; (8)培养婴幼儿排泄习惯的相关知识; (9)睡眠中容易出现的生理和行为问题; (10)技能教育知识; (11)不同类型游戏活动与指导方法; (12)婴幼儿体质测定知识及基本动作要领知识; (13)环境创设知识; (14)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 (15)婴幼儿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 (16)指导的相关知识。 报名资料: 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及同底电子版照片1份、身份证复印件份及电子版各1份、毕业证复印件及电子版各1份、工作证明1份(盖公章)。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四级(中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中式烹调师三级(高级)证书》。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文培教育-刘老师 联系电话:0755-85286436 15815592630 咨询 Q Q:1159982086 咨询微信:15815592630 报名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光辉路10号宏宇大厦(维也纳酒店)413室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南路321号花半里欣悦广场B栋1315室 |
称呼: | |
验证码: | |
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