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2017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8日至29日(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成人高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我省所设的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我省报名时间为9月2日8:00至9月11日17:30止。报名时间截止,网上“报名系统”将自行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一般应在本人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市县教育局或考试中心报名点(地址和联系电话见附件2)报名。同一考生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报名点报名,违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程序和要求 (一)凡参加成人高考(含免试入学)的考生均需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点提交有关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由本人在报名期间(9月11日应于12:00前)到报名点交验报名纸质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考试费。报名点有权拒绝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考生报名。 (三)考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以无效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造成入学后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被取消入学资格或最终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等后果由个人承担。所有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在报名系统的有关界面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还须在交验材料的同时,签订纸介的《成人高考“专升本”报考起点学历有效承诺书》(见附件3)。 (四)材料经报名点审查通过、读取身份证信息成功并领取到“报考卡”的考生,应及时上网填报本人信息和网上缴纳考试费。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并提交确认的,报名系统将默认为未报名;因个人原因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其网上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根据琼价费管〔2013〕775号文件规定,考试费的标准为50元/科(即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应考3科共缴150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应考4科共缴200元,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应考3科共缴150元)。 (五)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相片等)由报名点使用身份证读卡器采集。以《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侨居留证》或《士官证》等证件报名,未能通过读卡采集基本信息的,由报名点统一安排进行电子拍照和指导考生规范、准确输入填写。 (六)考生登录“海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网址见“报考卡”正面),输入卡号、密码和验证码即可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程序和步骤要求选择和输入报考信息、志愿信息和进行网上缴费。 (七)信息确认和查询。 1.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点击“提交”按钮。如果出现提示某项或多项信息逻辑校验错误,应根据提示的错误项进行更正无误后再行提交确认。 2.考生须认真核对《海南省成人高考报考信息确认表》无误后打印一式2份并签名,本人和报名点各存案1份。逾期未打印签名的视为考生默认,非工作人员操作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或其他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3.在有效期内考生可凭“报考卡”登录“成人高考门户站”界面查阅本人电子档案、考试成绩、录取状态信息等。 (八)我省考生不得在外省借考(即在我省报名在外省考试),也不接受外省考生在我省借考(即在外省报名在我省考试)。考生的准考证由报名点通知考生于考试前三天到指定地点领取。 四、志愿的填报 (一)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即可在“志愿信息”栏填报志愿。可选报两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中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因招生专业计划变动需重新填报志愿的,我局将另行安排时间,由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进行网上补报。 (二)志愿填报错漏,或需重新填报志愿而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可查阅《2017年报考指南》或本网站上公布的《海南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本人实际选择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四)填报艺术或体育类别志愿的考生,需参加所报考学校组织的艺术或体育术科考试合格方可投档录取。 (五)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应与所报考的科类相一致,不得跨科类填报志愿。 五、报考科类和考试科目 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三种类型对应的报考科类、考试科目及代码如下: (一)高起本文科、理科和高起专文科、理科的外语考试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由考生根据报考学校招生专业要求选择一种。 (二)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由考生根据统考科目门类所对应的招生专业中任选一门,考生可查阅《2017年报考指南》或本网站上公布的《2017年成人高校在琼专升本招生专业与统考科目对照表》和《2017年成人高校在琼招生专业目录》选报。 (三)艺术和体育类专业必须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术科考试。 (四)统考科目依据2011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命题。 (五)所有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六、报名提交的材料 (一)所有考生都须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以下相应的起点学历证书。 1.报考专升本的考生,提交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不接受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含各类中专、中师、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还需另加提交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经报名点审查,省考试局审核并公示,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提交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经报名点审查,省考试局审核并公示后,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提交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提交士兵退役证,经报名点审查,省考试局审核并公示后,可免试就读我省成人高校专升本。 (三)符合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另加提交以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投档。须提交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加20分投档。 (1)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提交县级以上侨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报考高等、中等学校“三侨生”考生审核表》。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须提交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地处边远山区、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须提交相关证书或证明。 (7)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199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身份证信息为准)。 (8)本人户籍在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市县或少数民族聚居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或护照的原件和复印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投档。须提交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只取其最高分值的一项加分,不得累计使用。由省考试局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取其应有的分值加分投档。 七、报考资格审查和材料上报 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工作由各报名点负责,实行“谁审查、谁负责”岗位责任制。 (一)资格审查内容和办法。报名点收集考生交验的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并对其真实、有效情况进行审查,发现不全、不实或无效证件和材料,应当场告知考生及时补充或更正。经告知而未按时补充或更正,且经报名点进一步复查确认为材料不齐不实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二)身份证件的审核。识别考生所提交的身份证件是否符合信息采集的要求,采集的信息是否完整、有效。 (三)学历证书的审核 1.高中学历证书,经报名点审核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后,由经办人在其复印件上签名存档(高起本5年,高起专3年)备查,其原件退还考生。 2.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经报名点初审、考生签订《海南省成人高考专升本交验报名学历证书承诺书》(附件3)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由经办人在证书复印件上签名连同承诺书存档3年备查,原件退还考生。专升本起点学历证书的终审结果以录取学校在对新生入学复查为准,对以无效的学历证书获取报考和录取资格的,由招生学校按教育部的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考试局备案。 (四)申请免试入学与享受照顾政策加分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经报名点初审,由经办人在其复印件上签名后,除申请少数民族加分类只送复印件外,其他类别均应把原件和复印件汇总上送我局。上送我局的材料原件经审核完毕后退回原报名点,由报名点退还考生,复印件由我局成招处存档(高起本5年,高起专和专升本3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