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会计初级培训丨爱尔信会计职称实操就业
|
|
详细内容
昆明会计初级培训丨爱尔信会计职称实操就业
咨询热线:0871-65332269
昆明爱尔信会计培训班
1、常年开设白班晚班周末班,循环授课,一期不会二期免费在学
2、开设会计证,初级职称,出纳,真账实操,税务,财务管理等课程
3、实操班学习完成推荐上岗就业
4、小班教学,老师充分照顾到每一位学生
接受母公司划入资金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问:因子公司经营亏损,集团公司拟划入资金1000万元,合同约定做增资处理,
计入资本公积,未计入实收资本,故没有工商变更登记。子公司对于上述划入资金,
应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号)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
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
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
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合同、
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
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既有股东发生的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
投入,子公司会计上可以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并未要求必须进行工商登记。
对符合规定的股东划入资产,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规定进行企业
所得税处理。
【荐】昆明会计做账真账实操培训【昆明爱尔信会计】
零基础会计证做账实训,推荐上岗就业一条龙服务
联系方式
网友留言(0)条
称呼: | |
内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