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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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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会计初级培训丨爱尔信会计职称实操就业
地区:昆明
课程费用:0 元
上课时间:白天班
授课方式:一对一
课程周期:单学期
标签:
发布时间:2018-11-12 17:52:35 浏览103次
详细内容

昆明会计初级培训丨爱尔信会计职称实操就业

咨询热线:0871-65332269

昆明爱尔信会计培训班

1、常年开设白班晚班周末班,循环授课,一期不会二期免费在学

2、开设会计证,初级职称,出纳,真账实操,税务,财务管理等课程

3、实操班学习完成推荐上岗就业

4、小班教学,老师充分照顾到每一位学生

接受母公司划入资金如何进行所得税处理?

  问:因子公司经营亏损,集团公司拟划入资金1000万元,合同约定做增资处理,

计入资本公积,未计入实收资本,故没有工商变更登记。子公司对于上述划入资金,

应如何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

200860号)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

条件的,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

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

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

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合同、

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

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既有股东发生的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

投入,子公司会计上可以记入“资本公积”科目,并未要求必须进行工商登记。

对符合规定的股东划入资产,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规定进行企业

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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