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2019年中级、高级保育员资格证书颁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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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东莞2019年中级、高级保育员资格证书颁发部门
在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资格证书: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保育员四级(中级)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保育员三级(高级)证书》。证书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能力考核的证明、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培训内容:
---中级(四级):
(1)配制日常消毒 液的方法;
(2)晨、午、晚检 的方法;
(3)值日生的指导方法;
(4)正确的进餐姿势;
(5)婴幼儿盥洗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6)遗尿发生的原因和预防方法;
(7)不同类型的游戏和教育活动的内容、方法;
(8)各种电化教具的操作知识;
(9)体弱儿的护理方法;
(10)观察幼儿行为的方法;
(11)意外事故的处理方法。
---高级(三级):
(1)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消毒措施;
(2)婴幼儿生病的迹象知识;
(3)预防接种护理要求及注意事项;
(4)婴幼儿的进餐心理知识;
(5)文明进餐的要求;
(6)婴幼儿盥洗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7)大、小便异常的相关知识;
(8)培养婴幼儿排泄习惯的相关知识;
(9)睡眠中容易出现的生理和行为问题;
(10)技能教育知识;
(11)不同类型游戏活动与指导方法;
(12)婴幼儿体质测定知识及基本动作要领知识;
(13)环境创设知识;
(14)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
(15)婴幼儿安全教育的相关知识;
(16)指导的相关知识。
职业现状:
市场潜在需求巨大,但其专业性运作和行业管理缺乏系统性。保育员整体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科学知识匮乏,更是有许多从业人员大部分为自学,对婴幼儿教育缺乏完整的认知,教学内容也只是简单的幼儿园教育。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和教材,也呈现出理论基础薄弱,师资水平参差不齐,需要加以正确的引导和管理。用国家职业标准去规范婴幼儿教育培训教学,理顺培训市场。
联系方式:
15889380823(微信同号)-曾老师 Q Q:2395658405
报名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光辉路10号宏宇大厦413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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