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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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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会计实操培训中心,海门会计做账报税实战学习中心
地区:南通
课程费用:0 元
上课时间:白天班
授课方式:一对一
课程周期:单学期
标签:
发布时间:2023-11-12 13:23:45 浏览53次
详细内容



海门会计实操培训中心,海门会计做账报税实战学习中心,海门上元教育会计学习班

海门上元教育会计学习联系电话:13901461054(同微信) 0513-82222505 

学校地址:海门解放中路301号贵都之星8幢7楼

联系人:上元教育---刘老师

上元做账培训目的:

让那些想做会计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没有系统掌握会计、税法等相关知识的人员,经过1-3个月的学习时间实现自己的愿望!每一位来到上元会计做账班这里学习的学员可以短时间内一次性的提升做账报税经验,您学完相当于1-3年的会计工作经验。

哪些纳税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一,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第六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第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第五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系方式
联系人:syedu018
电话号码:0513-82222505
手机号码:13901461054
QQ 号码:2415785835
邮箱帐号:4457086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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