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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会计实操培训班-捐款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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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南通
课程费用:0 元
上课时间:白天班
授课方式:一对一
课程周期:单学期
标签:
发布时间:2023-02-28 15:36:22 浏览52次
详细内容

海门会计实操培训班-捐款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海门会计实操培训班-捐款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1、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15906279281(同微信)

学校地址:海门区解放东路301号贵都之星87楼(利群超市东侧50米,电梯7楼上元教育)

2、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3、个人通过社会团体、***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4、个人将其所得通过***境内的社会团体、***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5、向地震灾区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

6、税法所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30%的规定是指除可全额扣除的以外,一般性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按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上限,据实扣除,即捐赠超过30%,也只能扣30%,没有超过30%的则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全额扣除要由税法特别规定,不受30%上限的限制.

7、把钱全捐了也可能交税.如果不是属于全额扣除的话,只能扣除30%,剩下的70%是要交税的,也就是说,全捐了也要交税,这是税法规定的不合理之处吧,主要是防范避税.

8、同一笔收入多次捐款是可以累计扣除的,不过一般得在申报纳税之前已经实际捐出,已交了税再捐款如何退税,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号码:15906279281
手机号码:15906279281
QQ 号码:2881322382
邮箱帐号:28813223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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