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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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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会计做账培训班-抵债资产的营业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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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南通
课程费用:0 元
上课时间:白天班
授课方式:一对一
课程周期:单学期
标签:
发布时间:2023-01-29 15:38:21 浏览48次
详细内容

海门会计做账培训班-抵债资产的营业税处理

海门会计做账培训班-抵债资产的营业税处理

抵债资产的营业税处理?

营业税。以物抵债是以收回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的方式收回债权,也包含未缴纳营业税的利息收入。金融企业收回抵债资产包含的未税利息收入应在收回抵债资产时确认,计算缴纳营业税。在抵债协议或法院裁决书中一般有明确抵债金额和利息划分;如无明确此项时,按照税法原则,需以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作为抵债金额。在抵债环节营业税处理分为以下3种情况: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159 0627 9281(同微信)

学校地址:海门区解放东路301号贵都之星87楼(利群超市东侧50米,电梯7楼上元教育)

1、抵债资产金额和抵债本金与利息金额均确定时,按抵债的利息部分计入利息收入。抵债的已税利息收入因在计提时已缴纳营业税,因此在抵债收回时是应收利息款收回,不缴纳营业税;抵债的未税利息收入则应在抵债收回时计入利息收入缴纳营业税。

2、抵债资产金额确定,但抵债金额未能明确抵债的本金与利息金额,按照常规金融企业先冲本金。大于本金小于等于利息部分需区分已税利息和未税利息,计算应纳营业税。

3、抵债资产金额不确定,当抵债资产公允价值小于等于金融企业应收本金与利息之和时,按(2)的原则处理。

契税计税依据是否包括增值税?

契税计算时,不包括增值税。按照712071.43计算。

财税经研究,现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四、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五、免征增值税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六、在计征上述税种时,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价格或收入不含增值税。

本通知自201651日起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号码:15906279281
手机号码:15906279281
QQ 号码:2881322382
邮箱帐号:28813223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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