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中级会计培训 海门中级职称培训 会计中级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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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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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增值税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包括:
①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联系人:杨老师
咨询电话:159 0627 9281 QQ:288 1322 382
⑤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⑥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⑧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考试简介
1、考试组织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2、证书颁发机构: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学校地址:海门市解放中路301号贵都之星8幢7楼(大东方百货旁,利群超市往东50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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